关于评定“11/12第二学期综合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8

各位MPA研究生:

11/12第二学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开始申报,现就评定工作的相关安排、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1秋MPA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比例(试行)

1、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班级和集体服务,在学院、学校、研究生会、MPA联合会或班级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成绩优秀者;

2)学习成绩优异,各门课程位居前列者(持有英语等级证书者须提供复印件);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做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者;

4)以上海理工大学名义发表论文者(需提供论文复印件);

5)积极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性MPA活动者;

6)积极参加MPA教育中心组织的国际合作项目、国际交流等活动者。

2、综合奖学金的设置比例:

一等奖:同年级MPA研究生人数的4%

二等奖:同年级MPA研究生人数的6%

三等奖:同年级MPA研究生人数的8%

三、评选方法

申报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奖学金申请表》交班级;各班级按照上述要求于2012年10月28日前提出推选的初步意见,报到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公室,由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公室进行汇总、依照相关程序评选出综合奖学金获奖者。

《上海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奖学金申请表》可从MPA教育中心网上下载。

                                           

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