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2021届研究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为做好上海理工大学2021届研究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优秀毕业生”只能从“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

  具体内容见校园网:https://yjs.usst.edu.cn/2021/0303/c11321a242617/page.htm

二、评选程序

  1、在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的基础上,申请人可补充新材料(补充材料影印件电子版发往usstmba@163.com 或usstmem@163.com)。新材料上报截止时间:4月13日(周二)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在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及新补充材料的基础上,由班主任审核申报内容、征求导师意见、经中心讨论决定后,在MBA与MEM网站公示,并报研工部汇总公示。

  3、公示结束无异议,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按要求手工填妥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于4月23日(周五)中午12:00之前交中心办公室周老师。


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