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MPA新生办理户籍迁移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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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由属地公安派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校学生的集体户口由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长白派出所管理。为了使外省市MBA新生报到后能顺利迁移户口、尽早办理后续事宜,请MBA、MPA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注意以下几点: 1、如需将户口迁入我校的MBA、MPA新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落户地址为:上海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上海理工大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上户口迁移字迹要清晰。户口迁入后除退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请迁户口的MBA、MPA新生先将户口迁移证复印留底数份(申请贷款事宜时需要提供的),将一寸照片粘贴在户口迁移证原件左上角。 3、必须在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的备注栏写上自身身高;已婚的新生还需在婚姻状况一行中写上配偶姓名。下方写上学院、专业、学号、本人联系电话。 4、必须于九月底前将户口迁移证交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错过统一收证时间的同学必须于当年的10月31日前由本人自行交校保卫处办理。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1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