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沪学位办〔2014〕18号)文件要求,上海市各学位授予单位本年度起将实施学位授予信息实时报送。2015年起,我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后即上报学位授予名单,报送时上海市盲审成绩未公布的学生无法进行数据上报,即无法按期授予学位。为保证本年度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1、2015年第一批授学位(3月)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本学期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下学期开学(2月26日)后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 2、2015年第二批授学位(6月)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 请务必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进行上海市盲审抽检及送审,以免造成授学位时间延期。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