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毕业生在申报上海户籍过程中专利证书须网上公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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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毕业生: 为保护学生的权益,同时确保申报上海户籍材料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凡拥有专利证书的同学,专利证书须在我校网上公示,(受理通知书不需公示)公示通过后,经我校研究生部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向市就业指导中心递交申报户籍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3月1日—8日携带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第一批集中登记,登记时字迹工整整齐;(第二批集中登记的时间是4月25日—5月4日) 2、3月9日—22日第一批网上公示; 3、3月23日领取公示证明。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研究生部103室 研究生部 2012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