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9〕89号)要求,现将管理学院相关操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评定标准
各项评定标准均参照《管理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附件1)、《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
具体评定细则如下:《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成果及科技竞赛获奖评定细则(2021年11月修订)》(附件3)、《管理学院研究生非学术类获奖评定细则(2021年11月修订)》(附件4)、《管理学院研究生各项荣誉情况、在校综合表现评定细则(2021年11月修订)》(附件5)、《管理学院研究生各类评定中学习成绩绩点计算说明》((附件6))。
二、材料申报
1.申报条件
(1)学业奖学金面向录取类型为全日制2021级“非定向就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MBA、MPA、MEM、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上海理工大学的除外),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报奖学金的需提交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材料。博士研究生未申请者直接评定为三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未申请者不得评定奖学金,作为无奖学金处理。
2.申报材料
(1)《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申请表》中“导师对研究生科研工作情况的评价”由导师给定,并由导师本人签字确认;
(2)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及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时间
(1)3月1日-3月6日,研究生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8/附件9),发至专业班长汇总;
(2)3月6日(周一),专业班长将本专业《申报汇总表》发至辅导员处;
(3)3月7日(周二)(仅当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逾期不予受理),学业奖学金申报者递交申报材料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三、材料评审
申报材料收齐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审核工作。
1.评审时间
3月8日-3月14日
2.材料预审
(1)课程学习成绩: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
(2)科研论文: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
(3)专利: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4)学术竞赛获奖: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5)政治思想表现及集体活动情况: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3.材料终审
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评审,并确定最终奖学金等级。
四、奖学金等级公示
奖学金评定结果预计3月15日-3月21日公布于管理学院网站,请留意查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辅导员办公室(经管大楼B楼711)联系,电话65710188。
管理学院
2023.3.1
附件1 管理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docx
附件2 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docx
附件3 管理学院研究生各类研究成果及科技竞赛获奖评定细则(2021年11月修订).doc
附件4 管理学院研究生非学术类获奖评定细则(2021年11月修订).docx
附件5 管理学院研究生各项荣誉情况、在校综合表现评定细则(2021年11月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