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截止时间及学位授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以下相关操作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
一、论文提交系统进行查重、送盲审截止时间:
流 程 | 第一次 | 第二次 |
论文提交 | 3月29日 | 4月12日 |
查重前导师确认 | 3月30日上午11:30 | 4月13日上午11:30 |
查重后导师确认 | 3月31日 | 4月14日 |
集中送审 | 4月1日 | 4月15日 |
备注:
(1)提交的查重论文需要导师在4月13日上午11:30之前自查确认通过。
(2)4月13日之后提交查重并经导师自查通过的论文,每周五安排统一送审。
(3)4月13日之后通过查重并送审的论文原则上不安排在五月份组织的答辩。
(4)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登录学信网查询入学时间。
二、重复度检测及盲审注意事项
(一)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1. 学校学位办每周一、周四检测当天上午11点半前导师完成自查的论文。请切勿利用任何其他途径自行进行重复度检测,以免造成学位论文被非法利用。
2. 系统中提交的重合度检测论文将直接用于送盲审。若学生抽中盲审,无需再次提交论文。请在进行重合度检测时,务必上传定稿后的完整论文(pdf版),论文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用**或空白代替论文中出现的姓名部分),抽中盲审后不受理版本变更。
(二)学位论文盲审
1. 专业学位论文由教务老师统一集中送审,盲审结果通过(总分合格,并且单项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2. 我校学位论文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学生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查询盲审结果。
三、办理答辩手续注意事项
提交答辩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
提交答辩材料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34号经管大楼B楼609室(工作日:8:30—17:00)
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教学楼T206室(周六、周日8:30—17:00)
1、需要提交答辩材料包括:
(1)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
(2)上海理工大学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
(3)“专业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研究生系统中-学位信息表学生维护-填写-保存-提交-打印);
(4)学术小论文:已有期刊的学生请复印封面、所有目录及本人发表的小论文,只有录用函的提交彩色打印录用函;
(5)论文内封面(中文)、授权书(学生、导师签字)、声明(学生签字)三页纸;
(6)非全日制学生提交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最后一页“学校(培养单位)意见”不能填写;
(7)全国英语六级考试复印件(通过六级考试的学生需提供)。
2、正式答辩前三个工作日内,点击“我的答辩申请”,根据中心网上公布的答辩分组情况提交答辩信息申请(答辩主席、答辩委员、秘书、同组学生都需填写),注意每个学生填写的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答辩分组表在答辩前一周网上公示。
办理答辩手续前提: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开题申请、中期考核申请和学术小论文,系统里已审核通过;学位论文检测重合度合格,导师网上确认同意答辩;系统中“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提交为待审核状态。
注:
1、答辩通过后,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提交的论文终稿均会进行二次查重,并用于后盲审抽检。
2、抽检存在问题的,不接受“版本传错”等理由。
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一定注意加强自检,各位导师也请予以严格把关,务必下载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查看后再审核通过。
请各位研究生及导师根据以上时间节点以及注意事项合理安排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