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有序开展2次查重或再次送审申请的相关工作,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等质量保障文件有关精神,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2次查重申请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不通过,根据具体检测结果作如下处理:
1、30%≤全文重复率<45%,或审核结果处如显示“重新检测”的,需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少3位专家(包括项目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申请表》(附件一)1份;
2、全文重复率≥45%,或审核结果处如显示“推迟答辩”的,需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少3位专家(包括项目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申请表》(附件一)1份。
二、再次盲审申请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如存在异议,根据具体异议情况作如下处理:
1、评阅书中总分低于60分的,应当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少3位专家(包括项目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研究生盲审异议学位论文再次送审申请表》(附件二)1份和《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附件三)3份。
2、评阅书中总分合格,单项评价指标中任意一项低于60分(或D)的,应当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少3位专家(包括项目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研究生盲审异议学位论文再次送审申请表》(附件二)1份和《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附件三)3份。
三、材料提交
上述纸质材料提交至军工路334号经管大楼B楼612办公室。
上述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2次查重或再次送审论文,并需导师确认。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