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教育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制度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根据《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15〕29号)文件工作部署,我校于2016年8月20日起实行财政教育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制度。具体办法如下:一、宣传和提醒为确保电子票据工作顺利开展,今后高等教育学杂费均开具电子票据,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开具电子票据范围包括本专科生、夜大学生、硕士生(包括全日制学术研究生、工程硕士、MBA、MEM、MPA等)的学费、住宿费等。对于欠费的同学,请提醒其尽快将学费存入农行卡内,以便于财务处集中扣款。二、学生原缴费程序不变学费收缴方式主要以农业银行集中扣款为主。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务必于每年8月20日前将学杂费足额存入银行卡内,财务处将定期安排集中扣...